2012年4月23日早晨7时30分许,正在东环路巡逻的二中队中队长魏青峰,发现路边车号皖SWD266小型轿车起火。火情就是命令,刻不容缓!魏青峰急忙停车,指挥协警刘涛、马朋朋、李青松、张伟下车扑火救车,维持指挥现场交通秩序。此时,车辆已经燃烧有蔓延的势头,民警来不及做好任何防护措施就立即展开与火魔的搏斗。 在民警和协警奋力扑火时,周围的群众也加入灭火的队伍,警民联心扑救近20分钟。大火终被扑灭后,民警和协警向现场群众做了车辆防火知识讲解,提醒群众,发现火灾时不要慌乱,要及时采取正当方式救援方法,争取在公安机关和其他部门到来前将损失降低到最低。 由于扑救及时,此次火灾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最大限度降低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交通民警和协警舍身救火,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高度赞扬。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