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县专业技术资格 评审工作的通知 涡人社职〔2013〕82号 各镇(场)、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加强我县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141号)精神,现就我县2013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规定时间组织申报和评审工作 我省2013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计划从8月份开始至11月底结束。委托评审的各系列委托申报工作在10月底前结束。请各单位根据全省2013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时间安排,对照本系列申报时间、范围、条件、材料及有关要求,精心组织,及时上报。任何单位不得无故拖延,否则责任自负。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按新的中小学教师职称体系和评价标准组织开展。严格按照《安徽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要求落实各项工作。同时要做好教师职务晋升评价与教师绩效考核评价的有效衔接,进一步研究完善中小学教师考核的有效办法,使教师职务晋升考核与教师绩效考核相统一。中小学教师高、中级委托申报时间以亳州市具体安排时间为准。 我县负责评审的教育、工程等系列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申报工作11月底前结束,逾期不再受理。12月底前完成评审工作。 二、认真做好申报材料审核工作 1、进一步规范申报推荐和审核工作。各镇(场)街道、县直各单位要严格按规定推荐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参加评审。 2、要进一步规范申报材料。申报参评人员要按照规定认真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交各类业绩成果、论文著作材料。用人单位要严格申报推荐和材料审核、公示工作,对申报人提交的各类证书原件进行认真审核,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审核人签字。 3、职称工作机构认真做好申报人员评审材料受理和审核工作,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材料不完整的不予受理。坚持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逐级在审核记录表上签字,加盖公章。对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当年申报资格,之后5年内不得申报。对未按规定程序开展申报、评审工作的,其推荐、评审结果一律无效。对上年度评审委员会综合评议时未通过者,若无新的专业工作业绩,本年度不予受理。 三、严格执行诚信承诺和公示制度。 各部门切实做好申报推荐、评审结果、考核聘任三个环节的公示工作。每位申报人员须填写《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用人单位在公示后,出具公示证明。 四、几个具体问题 (一)从今年起,申报评审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由各市、省直管县人社部门和省直主管部门审批,各单位要严格执行皖人发〔2005〕79号和皖人发〔2007〕40号文件规定,加强审核,并对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进行公示。符合年龄、学历(硕士学位)、专业免试条件,上一年度已通过审批的,以后在申报同级别专业技术资格时不再重复审批。 (二)符合直接(破格)申报条件的人员,应填写直接(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附件4)一式2份连同其他申报材料,直接报各系列高级评审委员会。对直接(破格)申报人员的材料由各系列高级评审委员会受理、初审,在开评前由省人社厅统一审核。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评审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对群众反映和举报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对申报人违纪违规和提供虚假材料的,要取消其资格;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要根据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和单位进行严肃查处。 评审材料由单位统一报送,同时用U盘报送Excel制作的《申报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统一格式,不得擅自更改表格结构。 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6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