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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儿刑满释放 不知家人在何方

2013-7-10 08:48| 发布者:驿动的心| 查看:781| 评论:0

摘要:据江淮晨报报道,31岁的刘小强(化名)在巢湖监狱服刑15年后,出狱迎接新生。然而,刘小强早已与家人失去联系,自己不知该落户何方。近日,在多方的帮助下,刘小强落户蚌埠市,开始了他的新生活。  积极改造获得多次 ...
据江淮晨报报道,31岁的刘小强(化名)在巢湖监狱服刑15年后,出狱迎接新生。然而,刘小强早已与家人失去联系,自己不知该落户何方。近日,在多方的帮助下,刘小强落户蚌埠市,开始了他的新生活。
  积极改造获得多次减刑
  刘小强生于1982年8月,父母离异后,和母亲生活在四川省宣汉县外婆家,但具体乡镇已不记得。1994年,他和母亲一起来到涡阳县城南镇城乡接合部,母亲与一位山东人重新组建家庭并生有一女,刘小强上了三个月的学便离开家,和一群流浪儿童流落街头,因参与多次抢劫,1998年5月被逮捕,以抢劫罪被判无期徒刑。1999年10月,他到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服刑,后转至巢湖监狱服刑。
  因为在服刑期间积极改造,刘小强获得多次减刑,于近期刑满释放。
  多方协作对其安置帮教
  然而,刘小强到哪里落户,一度成为悬而未决的问题。
  监狱方面与宣汉县和涡阳县联系,但得到的回复都是查无此人,眼看刘小强就要回归社会却一直找不到亲人
  根据省司法厅有关文件精神,“三假”刑释人员(假身份、假地址、假姓名)的安置帮教由案件侦查地的司法局负责解决,而当年此案是蚌埠市公安局郊区(现已改为蚌埠市淮上区)分局侦破。5月24日,监狱方面联系上蚌埠市司法局,并寄去刘小强的相关材料。6月8日,蚌埠市司法局答复同意对其安置帮教。
  6月24日,蚌埠市淮上区司法局的两名领导来监狱商谈刘小强的安置帮教事宜,监狱方面提供刑释帮扶金三千元,外加其劳动补偿费剩余的六百余元,可以解决近期的生活问题;蚌埠市淮上区司法局负责为其落户、租房和安排暂时就业。司法局领导又与刘小强面谈,了解其改造情况和内心想法。刘小强表示愿意落户蚌埠市,还拿出了服刑期间获得的职业技能鉴定“司索工”初级证。
  他说一定要好好生活
  近日,刘小强出狱来到了蚌埠市。当地司法部门已为他布置好一室一厅一厨一卫的住房,并安排他先到社区敬老院做工,他充满期待地跟着社区工作人员跑前跑后。
  当他从工作人员手中接过新房子的一串钥匙,又走上工作岗位时,刘小强激动得流下热泪说,“我终于有了自己的家!我今后一定好好生活,好好劳动,不辜负所有好心人的帮助!”(记者 王凯 实习生 刘杨 通讯员 程俊华 王思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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