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涡阳县人民政府批准,涡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7(幅)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低于底价不成交)。 四、 本次拍卖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3年7月5日 至 2013年7月24日到 涡阳县招投标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13年7月5日 至2013年7月24日到 涡阳县招投标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账及提交书面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24日11时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3年7月24日15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3年7月24日16时 在涡阳县招投标中心 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 GY2013-48号地块、GY2013-49号地块和GY2013-50号地块拍卖后应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建筑风格。 (2)竞得人必须当场签订《现场成交确认书》,并于满十个工作日与涡阳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 (3)以非本县房地产开发公司竞得的,需按申请时核准的名称3个月内在涡阳县注册成立独立法人新公司并在新公司内持有51%以上的股份;以自然人身份竞得的,应按申请时核准的名称3个月内在涡阳县注册成立独立法人新公司,该竞得人应为新公司法定代表人并持有该公司51%以上的股份竞得人应在新公司成立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我局签订受让主体变更协议。 (4)出让地块面积以土地登记时实地测量面积为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涡阳县招投标中心 联 系 人:武强 联系电话:0558-7251207 开户单位:涡阳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涡阳支行 银行帐号:34001887408053001012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涡阳支行 银行帐号:100316978700010001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涡阳支行 银行帐号:2710301021000023153 涡阳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三年七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