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不断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利益导向机制,认真落实省人口计生委《关于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优待计生家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根据涡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县、镇两级人口计生部门对符合养老保险优待计划生育家庭条件的对象进行了严格的摸底、登记、审核和上报。 2012年、2013年共兑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优待计生家庭补贴资金959810元。2012年,全县共有18148人符合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优待计划生育家庭条件,兑现补贴资金54500元。其中15480名领取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和2660名落实绝育措施的双女父母在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时,除享受所选档次缴费补贴外,县财政在统一缴费补贴的基础上增加一倍,3名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后未再生育夫妻(女方年满49周岁),5名手术并发症人员(三等以上)困难群体县财政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标准为其代缴全部养老保险费。2013年兑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优待资金444810元。 亳州晚报 (蒋庆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