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涡阳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涡土告字[2013]21号

2013-9-18 08:46| 发布者:值班编辑| 查看:419| 评论:4

摘要:经涡阳县人民政府批准,涡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GY2013-56 宗地面积: 37882.76 平方米 ...
经涡阳县人民政府批准,涡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GY2013-56
宗地面积:
37882.76
平方米
宗地坐落:
华都大道北侧
雪枫路西侧
出让年限: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容积率:
≤2.5
建筑密度(%):
≤28%
绿地率(%):
≥30%
建筑限高(米):
≤100
土地用途:
商住用地
(商业≤30%)
保证金:
5750万元
起拍价:
5750万元
增价幅度
10万元或其整倍数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低于底价)。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3年09月16日 至 2013年10月09日 到 涡阳县招投标中心 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13年09月16日 至 2013年10月09日 到 涡阳县招投标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09日11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3年10月09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3年10月09日16时在涡阳县招投标中心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竞得人必须当场签订《现场成交确认书》,并于十个工作日内与涡阳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
    (2)以非本县房地产开发公司竞得的,申请人需按申请时核准的名称3个月内在涡阳县注册成立独立法人新公司并在新公司内持有51%以上的股份;以自然人身份竞得的,应按申请时核准的名称3个月内在涡阳县注册成立独立法人新公司,该竞得人应为新公司法定代表人并持有该公司51%以上的股份。竞得人应在新公司成立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我局签订受让主体变更协议。
    (3)出让地块面积以土地登记时实地测量面积为准。
(4)土地出让金支付方式:GY2013-56号地块的竞得人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 日内付清土地出让金,逾期不支付每日按延迟金额的1‰收取滞纳金,延期付款超过60天经催缴仍不能支付的,我局可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没收订金。
(5)交地时间:我局在竞得人缴清土地出让金之日起3个月内交付土地。
(6)开竣工时间:GY2013-56号地块的竞得人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建设,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一年内竣工;每延期一日,竞得人应按土地出让金总额1‰的标准向我局支付违约金。为此,县国土资源局将要求竞得人缴纳50万元的建筑工期保证金,该保证金在全部项目竣工验收后退回(不计息)。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涡阳县招投标中心
    联 系 人:武强
    联系电话:0558-7251207
    开户单位:涡阳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涡阳支行
银行帐号:34001887408053001012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涡阳支行
银行帐号:100316978700010001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涡阳支行
银行帐号:2710301021000023153



涡阳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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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值班编辑 2013-9-18 08:46
涡阳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涡土告字[2013]23号
【信息时间: 2013/9/17   阅读次数: 20 】【我要打印】【关闭】


经涡阳县人民政府批准,涡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方式出让3(幅)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GY2013-54
宗地面积:
8926.91
平方米
宗地坐落:
涡阳县龙山镇山前路南侧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1.0
建筑密度(%):
≥40%
绿地率(%):
≤20%
建筑限高(米):
≤18米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投资强度:
100 万元/公顷
保证金:
195万元
起拍价:
195万元
宗地编号:
GY2013-55
宗地面积:

29840.29平方米
宗地坐落:
S307线北侧,真源南路东侧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1.0
建筑密度(%):
≥40%
绿地率(%):
≤20%
建筑限高(米):
≤18米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投资强度:
100 万元/公顷
保证金:
740万元
起拍价:
740万元


宗地编号:
GY2013-113
宗地面积:

11093.325平方米
宗地坐落:
乐行路南侧,文城路东侧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大于1.0且小于2.0
建筑密度(%):
大于≤40%且小于60%
绿地率(%):
大于10%且小于15%
建筑限高(米):
≤18米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投资强度:
150 万元/公顷
保证金:
290万元
起拍价:
286万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低于底价不成交)。

四、 本次拍卖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3年9月17日 至 2013年10月17日 到 涡阳县招投标中心 获取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13年9月17日 至2013年10月17日 到 涡阳县招投标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账及提交书面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17日11时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3年10月17日 15时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挂牌时间为2013年10月8日至2013年10月17日16时,挂牌地点 在 涡阳县招投标中心 。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竞得人必须当场签订《现场成交确认书》,并于满十个工作日与涡阳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
(2)如竞买人需要在涡阳县注册成立新公司的,需按申请时核准的名称3个月内在涡阳县注册成立新公司并在新公司内持有51%以上的股份;如以自然人身份竞得的并需要注册成立新公司的,应按申请时核准的名称3个月内在涡阳县注册成立新公司,该竞得人应为新公司法定代表人并持有该公司51%以上的股份。竞得人应在新公司成立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我局签订受让主体变更协议。
(3)出让地块面积以土地登记时实地测量面积为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涡阳县招投标中心
联 系 人:武强
联系电话:0558-7251207
开户单位:涡阳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涡阳支行
银行帐号:34001887408053001012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涡阳支行
银行帐号:100316978700010001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涡阳支行
银行帐号:2710301021000023153




涡阳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七日
引用 约定~肯定 2013-9-18 08:46
引用 mawuqa 2013-9-18 09:57
引用 灬浅墨画鸳 2013-9-18 12:33
希望能少点这样的 毕竟土地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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