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民生工程 构建和谐涡阳 ——涡阳县民生工程政策宣传 农村危房改造 【责任单位:县住建委咨询电话7221686】 落实危改 安居乐业 ★目标任务: 2013年对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的住房进行危房改造,共2800户。 ★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 1.补助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 2.补助标准。1.五保户、农村低保户重建房屋补助均为2万元,修缮加固补助均为0.6万元。2.贫困残疾人家庭(非低保户)、其他困难户重建房屋补助均为1万元,修缮加固补助均为0.4万元。 ★建设标准: 翻建新建或修缮加固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 ★申报审批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籍、身份证、农村五保供养证、低保金领取证、贫困户证明等材料。 2.村评议。村委会接到农户申请后,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并予以公示;经评议认为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试点户申请表》,并将危房改造前照片一并上报镇(场)。 3.镇审核。镇(场)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要组织人员进行入户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镇(场)人民政府签署意见,并填报《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表》、《农村危房改造申报表》报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符合条件的,镇(场)将材料退回村委会并说明理由。 4.县级审批。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镇(场)上报材料后,进行实地抽查复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批;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审批,并说明原因。审批结果在村委会张榜公示。 5.签订协议。各镇(场)要组织好与已经批准的农户签订危房改造协议,明确建房面积、工期要求。经县政府批准,今年我县潍坊改造共分二批,第一批由建委分散安置各镇(场)及街道办事处,每镇各50户。第二批由美好办牵头集中安置,分别安置在各镇(场)及街道办事处共36各美好乡村建设点,每户的补偿标准为户均1.15万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