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涡阳县席某“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案件在涡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监察机关指控,席某在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的情况下,自2004年以来,16次在其家或其母亲家中给妊娠14周以上的孕妇进行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并造成徐某子宫切除、肠道受损的严重后果,后又伙同闻某伪造事实,套取新农合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和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已分别构成非法节育手术罪和诈骗罪。 由于本案涉案育龄群众多、涉案地域广、时间长,造成的危害极大,涡阳县人民法院当庭对席某判处3年零6个月的有期徒刑。 随后,涡阳县人民法院还对犯遗弃女婴罪的程某等7人和犯非法节育手术罪的圣某等2人判处了1-3年的缓刑。 在此之前的9月14日,蒙城县法院对刘某、宋某等人“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