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办〔2013〕10号 关于印发《涡阳县党政干部违规建房和多占住房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场)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涡阳县党政干部违规建房和多占住房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 实。 中共涡阳县委办公室 涡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18日 涡阳县党政干部违规建房和多占住房问题 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加强党政干部廉洁白律工作,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行为,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201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 县实际,现制定党政干部违规建房和多占住房问题专项清理工作 (以下简称“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任务 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宽严相济、客观公正,以经济手 段为主、纪律处分为辅的原则,严格区分自住与经营谋利的不同情况,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建房和多占住房谋取私利的行为。坚持 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不断完善制 度,解决老问题,落实新政策,建立健全防治党政干部违法违规建房和多占住房的长效机制,防止出现前清后犯现象。 二、工作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清理工作范围 全县各级各部门及人民团休、事止单位中的在职党政干部。 (二)专项清理工作内容 1.《中共中央纪委关于印发〈中共中央纪委关于清理党政干 部违纪违法建私房和用公款超标准装修住房的报告〉的通知》(中纪发〔1990〕3号)印发以后,在城镇规划区内,党政干部违法买卖土地、违法违规建房、违规出租或出售自建房和以其他形式违法违规建房谋取私利; 2.党政干部违反规定多占住房、买卖经济适用房或租赁保障 性住房; 3.党政干部违反规定建设或出租、出售“小产权房”。 三、工作方法和步骤 专项清理工作分登记申报、甄别核实、纠正处理和总结验收 4个阶段。 (一)登记申报(2013年4月上旬-6月中旬) 干部本人如实填写参加房改、享受保障性住房、买卖土地、 自建房等情况,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后,交本单位专 项清理工作办公室。专项清理工作办公室对个人填报的内容进行 梳理汇总,报县专项清理工作办公室。所有纳入清理工作范围的党政干部均需参加登记申报。 (二)甄别核实(2013年7月上旬-9月中旬) 县专项清理工作办公室组织县国土资源局、住建委、规划局、房产局等部门对受理的登记表进行甄别核实,依据相关政策,认定违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报领导小组研究审定。需要异地核实的,由县专项清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当地有关部门协助核实。 (三)纠正处理(2013年10月一2014年1月) 按照审定的整改意见,对存在的违规问题,县专项清理工作 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清理纠正。纠正处理的基本原则是:干 部个人手中的闲置土地一律收回;违法违规买卖土地和出售出租 自建住房、保障性住房、“小产权房”谋取的私利一律收缴;自建住房超出规定面积的部分,一律由本人按照市场价格回购或收回拍卖,返还个人建房成本;自建住房违反规定或手续不全的,一律按照有关法规进行处罚或纠正后完善手续;违反规定多占的住房一律收回。 (四)迎接省市检查验收(2014年2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县成立党政干部违规建房和多占住房问题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纪委(党风室)。 各单位各部门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的专项清理工作。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专项清理工作负总责,要带头登记申报,带头纠正违 规问题。专项清理工作期间,各单位必须做到“四个一律”:一律不得批准党政干部个人建房;一律不准为党政干部个人建房办理用地、规划、建设许可等手续:一律不准为党政干部个人建房办理房产登记手续;对顶风违规建房的党政干部,一律先停职、再处理,决不姑息,坚决刹住党政干部违规建房歪风。 (二)协调配合,各负其责。各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优势, 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审查土地来源及审批情 况;县住建委负责审查施工许可情况;县规划局负责审查是否符 合城市规划情况;县房产局负责审查房屋权属登记情况;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提供党政干部有关信息;县财政局负责管理党政干部上缴的违规所得款及组织拍卖收回的住房;县纪委监察局负责加强监督检查,保障各项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三)掌握政策,依规清理。各级专项清理工作人员要认真 学习领会和掌握专项清理工作政策,注意把握清理的范围、内容、步骤和方式方法,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纠正违规问题,该完善手续的必须完善手续,该补交款项的要补齐差额,该交房的要按时交房,该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坚决处理到位。专项清理工作结束后,相关部门一律不准为未经处理的党政干部个人建造的私房办理房产登记或过户交易手续。 (四)严肃纪律,实行问责。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要求 开展专项清理工作,对工作进展迟缓,政策规定落实不到位,弄 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相关规定,坚决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县纪委监察局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严查违规违纪 问题,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必要时予以公开曝光,确保专项清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附件: 1.县党政干部违规建房和多占住房问题专项清理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党政干部参加房改、享受保障性住房、买卖土地、 自建房等情况登记表(个人填报) 附件1 县党政干部违规建房和多占住房问题 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崔 巍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副组长:解子德 县委常委、副县长 成 员:张 凯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张亚民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崔华锋 县纪委常委、办公室主任 李书颂 县财政局副局长 张洪林 县人社局副局长 王保华 县住建委副主任 马 军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孙建光 县规划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纪委党风室(县行政中心2011室),崔华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