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与往年基本相同,普通话水平测试略有调整,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三、网报时间 2013年教师资格(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8日—19日。 申请人员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 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考试通过且已经能查询到“考试合格证明”编号)的申请人员,应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注册。 四、现场确认时间及提交的材料 现场审查确认时间为4月22日—25日。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报名材料现场审查确认地点:涡阳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教育局窗口。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内容详见本局文件。 五、认定程序 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方可获得)的申请人,在我县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合格证明中标明的考试类别与其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一致时,无需参加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及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参加国家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合格者,在我县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参加我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基本素质、能力测试工作安排在5月11日—12日进行,测试地点:城关四小。教育教学基本素质、能力测试分为撰写教学设计(现场)和上课两个环节,撰写教学设计和上课场地实行封闭管理,申请人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 涡阳县教育局咨询电话:72238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