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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或许无缘 于 2023-7-3 17:07 编辑
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本月起我市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全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689元/人/月调整为721元/人/月。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706元/人/月调整为 756 元/人/月。
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从896元/人/月调整为938 元/人/月。
农村集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财政补助标准分别从792元/人/月、592元/人/月调整为834元/人/月、634元/人/月。
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保持1196 元/人/月不作调整。
城市集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财政补助标准分别保持1092元/人/月、892元/人/月不作调整。
集中供养全护理照料护理补贴标准保持2250元/人/月不作调整。
集中供养半护理、全自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从500元/人/月、58元/人/月分别调整为561元/人/月、75元/人/月。
分散供养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从501元/人/月、286元/人/月、43元/人/月分别调整为655元/人/月、374元/人/月、57元/人/月。来源:亳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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