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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人死亡,130人中毒!安徽此案即将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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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30 09: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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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网事随风 于 2023-10-31 08:48 编辑

安徽马鞍山和县1997年一武术学校遭人投毒,导致130人中毒、7人死亡,和县公安局在今年侦破此案,将两名犯罪嫌疑人逮捕。马鞍山市人民检察院已提起公诉,案件将于11月1日开庭审理。当年的受害人家属告诉记者,弟弟当年中毒去世时只有12岁,她将参加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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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通告称,定于2023年11月1日9时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付某某、朱某某投毒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记者了解到,1997年6月30日,安徽省和县南北少林武术学校发生130人剧毒急性鼠药中毒、死亡7人的案件。公开资料显示,此次中毒事件由“424”(化学名称为四亚甲基二砜四胺,配制的鼠药称“毒鼠强",也称“没鼠命”)和氟乙酰胺、氟乙酸钠引起,其中以“424”最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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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获取的该案起诉书中披露,该案由马鞍山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付某某、朱某某涉嫌投毒罪,于2023年7月31日向马鞍山市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经依法审查查明:1994年左右,被告人朱某某和彭某某在和县乌江镇卜集镇经营和县少林武术馆,朱某某任馆长、彭某某任主教练。在经营过程中二人发生矛盾,彭某某离开该武术馆在西埠镇重新开设经营和县南北少林武术学校,并带走了大部分师生,朱某某因此对彭某某怀恨在心。1996年8月,被告人付某某到彭某某经营的和县南北少林武术学校任教,在任教期间,因琐事逐渐对彭某某心生不满。朱某某和付某某二人经他人介绍后认识,并得知二人均是河南开封某拳击馆师兄弟,在相处过程中,付某某、朱某某均表达出对彭某某的不满,遂决定报复彭某某,把彭某某的武校搞垮。1997年6月的一天,被告人付某某、朱某某商议决定使用投毒的方式报复彭某某,付某某实施后由朱某某支付给付某某5万元,朱某某当场支付付某某500元。1997年6月20日,付某某从武校辞职后回到老家,并从村中一走村串巷卖老鼠药男子处购买了两包老鼠药。1997年6月29日下午,被告人付某某携带两包老鼠药等物品乘车来到和县西埠镇,付某某当晚从和县南北少林武术学校南边窜至武校厨房内,将两包老鼠药投放在厨房南侧桌上红色塑料盆内的咸豇豆上,搅拌后从原路逃离,之后在盛家口乘车离开和县。同年6月30日7时许,武校130余名师生吃过早饭后发生呕吐、抽搐等症状,致七名学生死亡。现场勘查提取了咸豇豆、纱罩网罩纱等物品,均检出毒鼠强424成分。另对七名学生死因进行鉴定,经鉴定,七名学生均系424鼠药中毒死亡。起诉书中表明,马鞍山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付某某、朱某某以投放老鼠药的方式造成一百余人中毒、七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79年刑法)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投毒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付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可以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提起公诉。10月28日,记者联系上当年其中一名中毒死亡学生的姐姐刘文芳。据她介绍,弟弟当年是武校的一名学生,中毒死亡时只有12岁。得知26年前的犯罪嫌疑人将受审,自己也将参加庭审。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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