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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收入,今年有重要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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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3 17:49: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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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已经来到不要忘了申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完成后次年可进行退税
目前个人所得税APP首页已经更新12月1日起可以填报2024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具体操作如下
下载并打开个税App点击“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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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醒
纳税人应当于每年12月1日至31日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婴幼儿照护七项。
纳税人可下载并登录个人所得税App进行修改、确认。
需要注意的是今年
一老一小三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提高啦
8月3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国发〔2023〕13号),提高了赡养老人、子女教育、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三项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其中,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从每月2000元提高至每月3000元,子女教育、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从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至每月2000元,纳税人从9月申报期起即可享受。
系统已按照新标准进行了调整,无需操作,即可按照新的标准享受扣除。如之前填报有误,也可以点击“去填报”重新如实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来源:中国税务报、中安在线免责声明:本文仅限于传播公众信息,如不妥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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