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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的!这4人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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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23 09:49: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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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营造清朗网络空间,依法打击网络谣言。亳州公安机关迅速出击,持续对网络谣言保持高压严打态势,重拳治理网络乱象。打谣进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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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近日,利辛县网民王某英在当地警方已发布警情通报前提下,仍在网络上转发“某中学学生王某某被六个人打死”的谣言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经查,王某英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对该王予以行政处罚。2.近日,利辛县网民陈某勇为博眼球,在网络上转发“某中学多名老师打死学生”的谣言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经查,陈某勇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对该陈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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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近日,高新区网民徐某田为博流量,在网络上发布“山东到安徽等地要发生地震”的谣言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经查,徐某田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对该徐予以行政处罚。4.近日,蒙城县网民楚某为在未经证实的情况下,通过网络发布“安徽近期可能会有地震”的谣言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经查,楚某为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对该楚予以行政处罚。警方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净化网络环境,需要广大网民共同努力,希望大家保持理性思考,提高防范意识,积极抵制网络谣言,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携手共建文明有序的清朗网络空间。造谣传谣的有关法律规定民事责任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者侵犯了法人的商誉的,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行政责任如果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尚不构成犯罪的,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刑事责任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构成犯罪的,最高可处十年有期徒刑。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来源:综合亳州警方、安徽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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