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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涡阳3人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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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2 16:37: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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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营造清朗网络空间,依法打击网络谣言。涡阳公安机关迅速出击,持续对网络谣言保持高压严打态势,重拳治理网络乱象。打谣进行时1.近日,涡阳县张某侠在网络上发布“辽宁昨日发生XK5病毒,四人死亡”的谣言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经查,张某侠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对张某侠予以行政处罚。2.近日,涡阳县刘某坤在网络上发布“从上海回来的人被确诊,不要再赶集,学生不上学了”的谣言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经查,刘某坤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对刘某坤予以行政处罚。3.近日,涡阳县唐某琴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在网络上转发“河南某学校14岁少年在学校受长期虐待、欺辱,被校方活活打死,手段极为残忍”的谣言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经查,唐某琴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对唐某琴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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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请广大网民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规范网上言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携手共筑清朗有序的网络空间。相关法律法规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2.《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3.《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来源:涡阳警方免责声明:本文仅限于传播公众信息,如不妥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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