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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亳州警方依法查处了三起网络谣言案
打谣进行时1.近日,蒙城县梁某军看到一人躺在桥下,在不了解事实的情况下编造“有人想不开跳桥了”的谣言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经查,梁某军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对该梁予以行政处罚。2.近日,涡阳县赵某山为博眼球,在网络上发布视频称“16岁小孩考不好跳河了”的谣言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经查,赵某山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对该赵予以行政处罚。
3.近日,利辛县李某凤为搏眼球,在网络上转发“我们一直以为人贩子是靠哄骗诱拐孩子,但是大孩子不好骗,人贩子会直接上去抢,这几个被抓上车的都是大孩子”的谣言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经查,李某凤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对该李予以行政处罚。
4.近日,谯城区海某园为博眼球,在网络上转发“人贩子也在与时俱进,人贩子这次的目标是大学生和求职者”的谣言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经查,海某园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对该海予以行政处罚。
5.近日,蒙城县高某华为博眼球,在网络上转发“人贩子和诈骗犯冒充各行各业的工作人员进入小区”的谣言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经查,高某华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对该高予以行政处罚。
6.近日,涡阳县魏某英为搏眼球,在网络上转发“天津一老人在家饿死,两年才被发现”的谣言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经查,魏某英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对该魏予以行政处罚。警方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净化网络环境,需要广大网民共同努力,希望大家保持理性思考,提高防范意识,积极抵制网络谣言,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携手共建文明有序的清朗网络空间。
来源 | 亳州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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