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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涡阳县人民法院工业园区法庭受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经过承办法官与书记员的释法说理、居中调解,多次告知不按法律履行欠款的后果,最终被告父亲代为履行借款。
原告与被告系同学关系,被告向原告借款用于生活开支,后经原告多次催要偿还部分借款,被告剩余4800元借款一直未还,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偿还剩余借款4800元。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发现案件事实清晰明确,多次想通过组织双方调解化解矛盾,均因被告拒接法院电话无法组织有效的调解。为此,承办法官、书记员与原告共同前往被告家中沟通案情,释法明理。开始被告家人情绪激动,后在承办法官与书记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释之以法的不懈努力下,最终被告父亲代被告当场履行借款4800元,做到案结事了。来源:亳州中院、涡阳法院免责声明:本文仅限于传播公众信息,如不妥请联系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