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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最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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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2-15 16: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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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劳务派遣单位信用评价工作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劳务派遣行业秩序、营造良好的劳务派遣市场环境,引导劳务派遣单位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推进我市劳务派遣服务标准化、规模化、专业化发展,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安徽省劳务派遣单位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和工作安排,现启动我市2024年劳务派遣单位年度经营情况核验和信用评价工作。

一、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前将评价材料递交属地人社部门。

二、评价对象

2025年1月1日前在亳州市依法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单位(包括子公司和分公司)。

三、评价内容

对劳务派遣单位上一自然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产生且仍在有效期内的信用信息,结合年度经营情况核验结果及日常监管情况,进行信用等级评价。

四、评价等级

1.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从高到低,分为AAA级(信用状况优秀)、AA级(信用状况良好)、A级(信用状况较好)、B级(信用状况一般)、C级(信用状况较差)五个等级。

2.劳务派遣单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信用等级直接评价为C级:

(1)劳务派遣单位截滞留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等资金,劳务派遣单位通过虚假承诺、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骗取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等社会保险待遇的;

(2)向事关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重点行业及涉密、核心技术等岗位,专职消防员等安全生产岗位和煤矿、非煤矿山井下等开展劳务派遣业务的;

(3)不参加劳务派遣单位年度经营情况核验,或提供虚假材料参加劳务派遣单位年度经营情况核验,或年度经营情况核验不合格的;

(4)存在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资质的;

(5)单位或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列为失信执行人的;

(6)在评价周期内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

(7)发生因单位原因引发的劳动关系领域群体性、突发性等事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8)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依法行政处理处罚三次及以上的。

五、评价材料

1.亳州市劳务派遣单位经营情况报告书;

2.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评价申请表;

3.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评价自评表;

4.相关支撑材料。

六、结果运用

按照《安徽省劳务派遣单位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二条执行。

七、服务电话

1.市人社局工伤保险和监察仲裁科:0558-5132069

2.涡阳县人社局法规股:0588-7233755

3.蒙城县人社局政策法规执法股:0558-7691567

4.利辛县人社局劳动关系股:0558-8811116

5.谯城区人社局就业股:0558-5512543

6.高新区社会事务局:0558-5689103

7.亳芜园区劳动保障局:0558-5582627

来源: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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