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发布了《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细化政策举措》(以下简称《举措》)。
记者注意到,我省将推进存量商品房去库存,停止新建安置房。同时全面取消住房限制性措施,扩大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全面放开异地贷款、“商转公”。
为了提振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举措》提出加大商品房促销力度,全面取消住房限制性措施,严格落实住房消费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各市推出阶段性购房补贴、购房消费券、“以旧换新”等促销政策,按季开展“线上+线下”商品房展销活动。扩大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实施差异化购房信贷支持政策,全面放开异地贷款、“商转公”。制定完善相关标准,配合自然资源部门优化住宅用地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等规划条件,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好房子”,开展保障性住房“好房子”建设试点。
同时推进存量商品房去库存,停止新建安置房,大力推行“房票”等货币化安置方式,鼓励各地加大“房票”优惠力度和覆盖范围。有序推进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建立住房保障轮候库,支持有条件的城市探索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租购同轨”人才住房,以及教育、医疗、养老、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用房。加力争取专项借款、专项债券等政策,支持城中村和城市危旧房改造。科学编制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推动供需匹配、供需均衡。
我省还将动态梳理项目融资需求,分批将存量住房开发贷款项目通过备案流程纳入“白名单”,常态化做好新增住房开发贷款项目纳入“白名单”工作,推动暂不符合贷款条件项目的相关问题修复,保障合规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扎实做好“保交房”收尾工作。
来源:安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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