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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一己私欲,高某某意图绑架同村幼童!被涡阳法院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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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7-31 18:21: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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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有人企图无视法律的尊严,妄图通过绑架他人来满足一己私欲时,等待他的将会是法律的严惩!近日,涡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绑架罪的案件,该案现已审理终结,被告人高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一法院审理查明


被告人高某某意图绑架同村邻居侯某某家幼童索要财物,并准备了绳子、含有喹硫平成分的药片等作案工具。为顺利实施犯罪,2025年1月29日下午,被告人高某某又以商量挣钱为由,邀约杨某某至其家中,劝说杨某某与其一起实施绑架,并计划当日18时实施作案。杨某某使用手机录下商议过程后,于当日15时50分许离开高某某家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另查明,公安机关对作案工具绳子、布条两根、药片一袋予以扣押。


二法院审理认为

被告人高某某以勒索财物为目的,意图绑架他人,情节较轻,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鉴于高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高某某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系犯罪预备,可以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三法官提醒

法官借此案提醒广大民众,法律的红线不容触碰,任何企图通过违法犯罪手段谋取利益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同时也鼓励大家在面对违法犯罪行为时,要像本案中的杨某某一样,保持清醒和勇敢,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让正义的阳光驱散犯罪的阴霾,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来源:涡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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