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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当事人侯先生与龚女士,同住涡阳县某小区一栋楼的上下层,是典型的“猫眼里的邻居”——每日可能擦肩而过,却互不相识。纠纷源于一次装修意外:龚女士家未关闭的水龙头导致漏水,渗透楼板,使楼下侯先生家的墙面、柜体受损,装修进程被迫中断。协商无果后,侯先生最终诉诸法院。 【法院调解】 这起邻里纠纷通过法院调解得以高效、平和地解决,是冰冷的法律条文与温暖的邻里之情相融合所达成的良好社会效果。构建和谐的邻里关系,并非要回到“鸡犬之声相闻”的过去,而是要在现代社区中,寻找新的连接方式,让“远亲不如近邻”这句老话焕发出新的生命力。本案的妥善处理,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促进了邻里关系的和谐,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作者:花沟法庭 柯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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