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群众安全无小事
隐患排查不停歇
为筑牢公共安全屏障连日来县公安局持续加大对非法储存、买卖烟花爆竹行为的打击力度接连查处多起典型案件行政拘留两人立案调查一人
临湖镇:
家中藏匿烟花爆竹,一男子被拘
11月19日,临湖派出所民警在检查中发现,刘某在家中房子里非法储存大量烟花爆竹。目前,刘某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已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牌坊镇:
超市储存烟花爆竹,店主被拘留
近日,牌坊派出所民警在对唐某某经营的超市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其在超市内非法储存大量烟花爆竹。目前,唐某某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已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陈大镇:
店内囤积爆竹,一女子被立案
11月19日,陈大派出所民警在安全检查中发现,邓某某在其经营超市内非法储存大量烟花爆竹。目前,邓某某因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已被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警钟长鸣: 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违法分子为牟取私利,全然不顾周边居民的安全,将这些危险品存放在根本不具备安全条件的民房、仓库内,无异于在人群中埋下了一颗“隐形炸弹”。 警方提醒: 烟花爆竹属于危险物品,非法储存、运输、销售不仅违法,更是对公共安全的严重危害。请广大居民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如发现相关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10举报! 来源:涡阳警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