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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博,腐蚀的不仅是财富,还有人生;犯罪,惩罚的不仅是主犯,还有帮凶。近日,涡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开设赌场案件,四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一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案情回顾】 2025年6月份至案发,在涡阳县牌坊镇等地,被告人王某与他人合谋开设赌场,组织二十余人以骨牌推牌九方式聚众赌博。王某作为组织者,负责赌场经营并抽头渔利。张某为其联系赌博场地、桌椅,并站岗放哨;孟某多次接送参赌人员;李某通过微信二维码兑换现金及“放钱”方式提供赌资支持。四人分工明确,形成赌博活动链条。 【法院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案中,王某等四人共同实施开设赌场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该罪名不仅惩罚直接经营者,也追究为赌博活动提供场地、资金、运输等协助行为的参与者。 【法官提醒】 赌博破坏家庭和谐,侵蚀社会风气,极易诱发其他犯罪。本案中,从组织者到协助者均受到法律制裁,彰显了司法机关打击赌博犯罪的决心。广大群众应培养健康娱乐方式,自觉远离赌博活动,切勿心存侥幸。任何为赌博提供条件、参与经营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欢迎社会各界共同监督发现赌博线索及时举报,共建文明守法社会环境! 来源:涡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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