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 及相关法律法规 亳州市消防救援局依法对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违法行为 进行查处 现对3起消防技术服务机构 行政处罚典型案例予以公示 01 安徽平*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未到现场实地开展工作。 处罚决定: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根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四项之规定,给予安徽平*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仟陆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02 安徽瑞*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未到现场实地开展工作。 处罚决定: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根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四项之规定,给予安徽瑞*消防科技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肆仟陆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03 安徽永*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承接业务未依法与委托人签订消防技术服务合同。 处罚决定: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根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第二十八条第三项之规定,给予安徽永*消防科技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肆仟玖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来源:药都时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