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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亳州市急救站点信息的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全市院前医疗急救体系,规范院前医疗急救流程,提升院前医疗急救能力,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院前急救服务需求,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九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院前急救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卫医发〔2020〕19号)、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规划(2023—2025)的通知》(皖卫应急秘〔2023〕15号)、《亳州市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补短板行动工作方案(2025—2026年)》(亳卫〔2025〕15号)、《亳州市紧急救援中心急救站标准化建设方案》(亳卫秘〔2025〕58号)要求,市卫生健康委于2025年11月组织各医疗机构开展急救站、点标准化建设工作,并于12月份完成首批标准化急救站、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上述急救站点将在2026年1月分批次启用,届时群众呼叫120,市(县)紧急救援中心将按照“就近,就急、满足专业需要,兼顾患者或者家属意愿”的原则派车、转运.各急救站点在开展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过程中严格按照亳州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5版)标准开展收费,价格目录随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更新。 服务监督电话:0558-5120599。 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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